各班级:
为鼓励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校决定评选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太阳成集团黄仲咸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奖学金设为三个等级,助学金设为两个等级。
奖学金
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助学金
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态度端正、表现良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
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太阳成集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爱校尊师,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当学年未受到学校处分。
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合格,排名在本楼幢前70%或综合考评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一等奖学金:本科员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员工需在全班前1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员工需在全班前1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80%。
二等奖学金:本科员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员工需在全班前2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员工需在全班前2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70%。
三等奖学金:本科员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员工需在全班前3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员工需在全班前3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60%。
助学金:本科员工学习绩点不低于2.3(单独成班的本科员工不低于2.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50%。另需提供员工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参与社会工作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或证明、在校表现证明等材料。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员工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
(1)奖学金: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员工处港澳台侨员工发展中心/外国职工发展中心。对于2017-2018学年期间,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安哥拉政府青年科技人才班专项奖助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员工奖学金的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2)助学金: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总人数的5%。
3.学校评审:经黄仲咸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各班级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于10月15日12:00前将员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公司412办公室并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sstu@hqu.edu.cn。
附件:
1.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奖助学金申请表
3.2017-2018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员工及海外职工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太阳成集团公司党委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