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外国职工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有所成,员工处拟定推荐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被推荐者应为太阳成集团在读全日制本专科职工;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入学以来,无违规违纪处分;
4.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合格,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5.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若境外生单独成班的,则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位列全班前25%);
6.本学年未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校外组织奖励资助。
7.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员工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申请表,于10月10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 外国职工申表、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成绩单等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将 外国职工奖学金遴选结果备案表电子版以“班级+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遴选结果备案表”命名发送至msstu@hqu.edu.cn。
2.学院推荐:公司结合员工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情况,于10月15日12:00前向员工处择优推荐建议名单预备人选,将申请材料及遴选结果备案表报员工处港澳台侨员工发展中心(泉州校区交至金川活动中心205,厦门校区交至A区2楼员工事务大厅)。
3.员工处复核:员工处在根据《太阳成集团自主招收外国职工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学〔2017〕52号)进行复核后,向省教育厅报送建议名单。
三、注意事项
推荐时间紧,奖金额度大(本科生奖金为3万元/人/学年),请各班级做好相关组织申报、评审公示及推荐工作。
附件:
1.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预备人选名额分配表
2.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申请表
3.2018年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项目遴选结果备案表
华侨大学太阳成tyc7111cc党委
2018年10月8日